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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1211105120180156
招标备案号:1212201811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18]1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窝镇中心小学项目 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津西审投投资[2018]1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6411.07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52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t\t\t\t\t\t\t\t\t\t\t\t\t\t\t\t\t\t\t\t\t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一所完全小学,设置24个教学班,班额人数45人,整体办学规模108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楼、风雨操场各一座,总建筑面积10280.32平方米,其中地上9665.32平方米,地下615平方米。立项总投资额6411.0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张家窝镇区南部,枣林大道南侧,场址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空地,南至张家窝中学,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空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张家窝镇中心小学项目,本标段投资额5459.43万元。总建筑面积10280.32平方米,其中地上9665.32平方米,地下615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为8479.42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最大建筑高度17.8米,最大单跨跨度25.2米,最大基坑深度4.9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面积为9665.32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t\t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2月20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t\t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t\t\t\t\t\t\t\t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t\t\t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t(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t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2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
邮政编码:300380联系人:于江玲电话:022-87981997
传  真:0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2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尹悦电话:022-27969807
传  真:0
日期:2018 年 11 月 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于江玲
电话:022-87981997传真: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杨涛、张俊红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zhao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5号西青建设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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