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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1222110120170041
招标备案号:1217201811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8]1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建房审[2017]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8973.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48973.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277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t\t\t\t\t\t\t\t\t\t\t\t\t\t\t\t\t\t\t\t\t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总投资48973万元,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02554.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78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766.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3991.9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变电站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地下室5147.99平方米,地下车库20618.6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3610.9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733.3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99.90米,最大建筑跨度23米,最高层数为33层,地下基坑深度约6.95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与新华道交口东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总投资48973万元,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02554.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78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766.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3991.9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变电站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地下室5147.99平方米,地下车库20618.6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3610.9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733.3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99.90米,最大建筑跨度23米,最高层数为33层,地下基坑深度约6.95米。本次招标共8栋楼,具体包括:1号楼总建筑面积9976.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80.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6.42平方米,地上28层,地下2层,高度81.80米,跨度15.4米,结构类型:剪力墙。2号楼总建筑面积10311.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70.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0.78平方米,地上30层,地下2层,高度87.6米,跨度15.5米,结构类型:剪力墙。3号楼总建筑面积13390.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27.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2.48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高度99.90米,跨度17.3米,结构类型:剪力墙。4号楼总建筑面积14733.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31.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2.30平方米,地上30层,地下2层,高度87.6米,跨度17.7米,结构类型:剪力墙。5号楼总建筑面积11505.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4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3.30平方米,地上28层,地下2层,高度81.8米,跨度15.7米,结构类型:剪力墙。6号楼总建筑面积11505.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4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3.30平方米,地上28层,地下2层,高度81.8米,跨度15.7米,结构类型:剪力墙。7号楼总建筑面积7717.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97.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9.41平方米,地上19层,地下2层,高度55.7米,跨度13.2米,结构类型:剪力墙。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20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0.00平方米,地上3层,高度13.05米,跨度23.0米,结构类型:框架。门卫总建筑面积18x2=36平方米,地上1层,高度3.8米,跨度3.6米,结构类型:砖混。黑号变电站总建筑面积260x2=520平方米,地上1层,高度5.3米,跨度13米,结构类型:框架。红号变电站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地上1层,高度5.3米,跨度12米,结构类型:框架。地下车库20618.6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3610.90平方米),地下1层,高度3.9米,跨度 8.3米,结构类型:框架。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二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t\t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1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t\t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t\t\t\t\t\t\t\t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t\t\t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03日2018年12月07日\t(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t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二楼新城镇招标部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翟邦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59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李忠鹏电话:022-69593447
传  真:022-6959344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袁冬玲电话:15922216061
传  真:/
日期:2018 年 11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福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忠鹏
电话:022-69593447传真:022-6959344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59号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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